复兴文学 > 宠妻入骨总裁莫撩 > 第五十九章:往事不堪回首(7)

第五十九章:往事不堪回首(7)

作者:林可馨慕景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害怕,把武器交给小混混们之后,女孩就躲在墙角里捂着眼睛,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看慕景宸一眼,但慕景宸一眼就认出了她。

    那是他爱了那么多年的女孩啊!他日思夜想,用全部生命在寻找她,她居然一出现就和一帮小混混在一起,而且,眼睁睁看着别人殴打他。

    那天,从无败绩的慕景宸被人打得很惨,肋骨打断了三根,背上被人砍了两刀,在医院整整抢救了一个星期才脱离危险期。

    出院后慕景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王书,请王书帮忙寻找林可馨。因为在慕景宸看来,他的女孩一定是被人诱拐了,他要救她,在她更深地堕落之前,将她从泥潭里拖出来。

    王书是慕景宸在美国留学第二年认识的,一次偶然出手,慕景宸救了王书,两个男人成了朋友,也像主仆。但当时的慕景宸是个对未来生活满怀希望的上进青年,不想和黑帮打交道。所以,两年前他做了个顺水人情,秘密将王书弄回了江城,彻底脱离黑道。那以后,慕景宸再也没有联系过王书。

    王书很仗义,办事能力也很强,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打听到林可馨经常出入的地方。

    那天,天空灰蒙蒙的,下着绵密的小雨。

    王书将车开到一家快餐店对面,慕景宸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透过被雨刮器刷干净的挡风玻璃,紧紧盯着快餐店门口那个穿着卡通服跳舞招揽顾客的身影。

    因为下雨,生意不太好,那个人在雨里手舞足蹈地跳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有吸引多少顾客。后来下班了,慕景宸看见那人走进快餐店,开始背对着他脱卡通服。

    那人最先脱的是头套,头套脱掉,披散下瀑布般的长发。

    她是个女孩,年轻女孩。

    大约因为卡通服被雨水打湿了十分沉重,女孩脱的时候没站稳脚下一滑。

    她没有摔倒,手肘却撞在了身后的桌角上,桌角包了铁皮,一点鲜红在她光洁如玉的白皙手臂上漾开,像一朵雪地里绽放的红梅。

    大约因为疼痛,她皱着眉扭头东张西望,似乎想找个人帮她。

    她望过来的那一刻,慕景宸的呼吸一窒。因为他清晰地看见了一张熟悉的,令他魂牵梦萦的美丽、清秀小脸。

    连招呼都来不及跟王书打,慕景宸就跌跌撞撞冲进了快餐店。

    听见有人推门进来,林可馨诧异地看过来。与慕景宸深情、复杂的目光对上后,她礼貌又呆板地冲他笑了一下。

    然后,没有多停留一秒钟,她的视线便离开了。她朝里屋大喊:“大姐?有客人来了。”

    里屋立刻有人应声:“你先走吧,我来招呼!”

    慕景宸一下子傻掉了,他像一截被人砍掉枝桠的木棍,就那么傻傻地戳在门口,顶着被雨水淋湿的头发,狼狈又绝望地看着林可馨,看着她再也不看他一眼,看着她穿好外套和雨衣,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向他走来,又面无表情地与他擦肩而过,推开门,走出去。

    如果说第一次重逢时,林可馨因为害怕没有认出来他的话,那么这一次又算什么?虽然三年多的分离,他们都长大了,也成熟了不少,但他们并没有整容,怎么就会到面对不相识的地步?他明明重逢的一眼就认出她了啊!

    等慕景宸反应过来追出快餐店的时候,哪里还有林可馨的身影,只有王书满脸同情地坐在车里等他。

    对于这样的相见慕景宸当然不甘心,所以,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快餐店。

    那天,快餐店的生意很好,林可馨穿梭在顾客之间,像只忙碌的蝴蝶。

    慕景宸找了好几次机会和她说话,林可馨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却一次都没有超过两秒钟。就好像,在她眼里,他只是一名普通顾客,他和她,早已形同陌路。

    颓废地离开快餐店之后,慕景宸有好几天没有再去找过林可馨。他觉得,相爱的一年半真的太短暂,完全没办法和分离的三年相提并论。而那个目光懵懂,又如小鹿般纯净的女孩,早已长大了,完全忘记他了啊!

    慕景宸决定最后一次去看林可馨是六年前江城的第一场雪夜。曾经,林可馨告诉慕景宸,她喜欢下雪,因为雪很纯洁,可以将所有肮脏的、丑陋的东西粉饰一新。所以,慕景宸想最后看一眼他心爱的女孩,为他们这段不算美好,却刻骨铭心的初恋画上圆满的句号。

    慕景宸没有下车,他坐在副驾位置上静静地吸烟,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快餐店玻璃橱窗里的林可馨。

    王书等得实在无聊,在慕景宸掐灭第十五根烟头时,终于忍不住问:“你不进去看看她,跟她说几句话,当成你们的告别礼?毕竟好合好散嘛!”

    “绝不!我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的声音又冷漠又傲娇,带着被抛弃后深深的伤痛。

    王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林可馨下班出来了。她穿得很厚,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手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但她可能没有吃饭,所以她把围巾拉下来,露出冻得红兮兮的小脸蛋,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来一只馒头,边走边吃。

    馒头大约是凉的,她吃得很用力,往下咽的时候好几次都差一点噎住。

    王书看了一会儿,突然皱着眉说:“她就在快餐店打工,为什么不吃了晚饭再出来?难道她连这点钱”

    王书的话还没有说完,慕景宸已经推开车门冲了出去,手里还没忘记端上才买的那杯热牛奶。

    王书愣了一下,哑然失笑:“这就是所谓的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下车后走得很快,他没有从林可馨身后追过去,而是精明地绕了个弯,从小路上超过林可馨,然后面对着林可馨走过来。

    林可馨还在专心致志对付手里的馒头,天气太冷,她的牙齿有点打哆嗦,一口咬下去没咬好,咬到了嘴唇。

    刚舔去唇上的血渍,眼前便多出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林可馨愣了一下,倏地抬头。

    那一瞬,慕景宸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又惊喜又渴望又压抑地看着林可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是,林可馨看了他几秒钟后,很礼貌地冲他笑了笑,说:“谢谢!我吃完了,不需要!”

    说完,她冲他挥挥手,继续顶着风雪前行,越走越远。

    看着林可馨渐渐消失的背影,慕景宸的心越来越凉,终于沉入了谷底。

    多可笑?她不但忘了美好的初恋,就连他在快餐店搭讪,都没给她留下半点印象,他却还不死心,依然跟个白痴似的幻想着她能回到他的身边来。

    其实,那次打群架时看见她,他就该彻底明白了,曾经那个叫“可可”的女孩,早就不在了。现在的林可馨,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场大雪一连下了好几天,慕景宸再也没有去过快餐店。他又回到了行尸走肉的状态,每天晚上都和一群小混混在江城最黑暗的地方酗酒、打架,甚至好几天都不回家,也不去公司上班。

    直到那天他在红番区娱乐城跟人打架,再次看见林可馨。

    那天的林可馨又和第一次重逢时一样,浓妆艳抹,她坐在一堆小混混中间,和他们勾肩搭背,言谈举止奔放得想让慕景宸冲过去掐死她。

    当王书打听到林可馨现在是红番区娱乐城的服务员时,慕景宸的世界整个坍塌了。所谓的服务员指的是什么,游走在这个城市黑夜的人们都知道。

    那一个月,慕景宸像一头隐藏在黑暗中的狼,又像个强迫症病人,每天晚上都来红番区娱乐城偷窥林可馨。

    他看着她糜烂地生活,看着她穿着暴露地周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和他们打情骂俏,为了多拿一点小费,毫无羞耻地取悦他们。

    每多看一眼,慕景宸心上就被林可馨多捅一刀,每多看一次,他对林可馨的仇恨就更深一分。

    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注,让慕景宸及时得到了林可馨要出售第一夜的消息。

    就像一场盛大的拍卖会,那晚,有很多人争相出价,而慕景宸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最终买家。

    慕景宸清楚地记得他走进房间时看见的那个女人,那不是他心爱的女孩,那是被金钱和欲望彻底拖入地狱的妖精。

    可即便是这样的林可馨,他也舍不得留给别人。

    那天晚上有多疯狂,慕景宸的心就有多荒凉。他做了林可馨的第一个男人,她却因为药物的作用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结束后,慕景宸想都没想就把林可馨带走了。不管她有没有认出他,既然她已经成了他的女人,她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就必须跟着他,一辈子只做他的女人。

    慕景宸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将林可馨安顿下来,他得先做一番安排,然后正式将林可馨带回家。

    当他安排好了一切,兴冲冲地返回酒店来接林可馨的时候,正好在酒店大厅里遇到行色匆匆的林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