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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都是美酒惹的祸

作者:那天我不在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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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乔子默惹的祸,他在现实中狠狠地抽了我一巴掌之后,还不懂得从我的身边彻底消失,在我几乎都快将他忘记了的时候,他又跑出来亮一下相,证明他的存在感。

    这天晚上,我和香香都喝得有点多。

    我们两个只顾喝酒,至于为什么喝那么多,这个理由就很简单。

    高兴,看到乔子默倒霉我们两个都很高兴。

    在彻底喝高之前,我还算是理智的。

    我知道我每回一喝多了之后比香香安分得多,只需要找个地儿睡觉就好了。

    可香香不同,她喝多了,会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她一个人的。

    所以,半道我上洗手间的时候给杜胖胖发了一个信息,让他下了节目之后,来商业城收拾残局。

    果然不出所料,香香这个妹儿一喝多就开始调戏良家少男。

    首先倒霉的是隔壁桌的那一对情侣,人家两个坐在一起正柔情蜜意的时候,她直接过去将那个女的给拉了起来。

    她取代了别个的位置,将手攀上了那个男的的肩膀之上,直接称呼人家为亲爱的。

    那个女的一张脸都绿了,直接跟那个男的干上了。

    “说,她是谁?”

    男的一脸懵,躲都躲不及。

    彼时我还算清醒,迈着微踉的脚步,去将香香给拉了回来。

    我舌头打了结。

    “哥,对,对不住了哈,喝,喝多了。”

    杜胖胖姗姗来迟,人家餐厅的老板都快打电话报警了。

    他才来的。

    据杜胖胖说,当他来到餐厅的时候,我趴在桌子底下人事不醒。

    而香香,游走于餐厅的各个角落,餐厅的老板说,满餐厅的单身的,不是单身的男的,都被陈香香给调戏了个遍。

    就在那天晚上,香香将杜胖胖给睡了。

    反正第二天中午,我是被香香的尖叫声吵醒的。

    我在四楼听到她的大嗓门叫得整栋楼跟地震了似的。

    我急忙下楼去敲门,以为发生了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

    好半天了,杜胖胖才衣裳不整地来开了门。

    大家都是成年人,我立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我连门都没进。

    “没事,没事,你们继续,我闪了。”

    身后响起了陈香香骂街的声音。

    “杜胖胖,我操你大爷的。”

    我偷摸笑,这个女人终于栽了。

    香香有三天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按她的意思是说,她不好意思,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另一方面,是她一直在思考,思考人生大事。

    她一直没有思考明白,但也不得不接受杜胖胖是他男友的事实。

    因为杜胖胖赖上她了,说他一个黄花处男被她给睡了,一定要负起这个责任来,这一辈子都赖定她的。

    第四天的半夜,陈香香使劲地捶我的门,说她睡不着要我跟她谈心。

    大半夜的,我正在做梦,梦里头我正在郑大虾家的小龙虾店吃虾,一只虾刚刚剥好还没入口,就被这个女人给闹醒了。

    我没好气,倒在沙发上,希望将那个梦给续上。

    她也不介意,一个人在那边自言自语。

    一会儿说杜胖胖身上有数个缺点,譬如他是香港脚还不爱洗脚,睡觉呼噜打得震天的响,吃饭还爱叭唧嘴……

    一会儿又在说杜胖胖身上的优点,譬如他这个人忒执着,这两个一门全思全在她的身上,他不抽烟,不嫖不赌,细心体贴……简直就是新时期好男人中的典范。

    我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

    “姐们,人无完人,杜胖胖长得好,脾气也好,你就将他收入你的后宫吧!”

    香香终于开了窍,临走时像下了多大决心似的。

    “你说得对,这么好的男人我上哪里去找,他虽然比乔子默长得差一点,但他至少专一,不是渣男。”

    这娘们,哪壶不开提哪壶。

    说她的杜胖胖,又扯到乔子默这个王八蛋身上来了。

    她惹了祸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接下来的到天明,我一个人盘腿坐在沙发上寻思,乔子默究竟在搞什么飞机,好好的阳光大道不走,偏偏去当那个见不得人的小偷,他这是受了什么刺激啦?还是和他的安然分手啦?

    越不想寻思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它偏偏越是往脑海中钻。

    我隐约记得那天我将乔子默绊倒在地,他起来之后,好像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话。

    但当时风声有点大,再加上我在懵圈当中,一时之间大脑短了路,他说了一些什么我完全不记得。

    天亮的时候,我才眯着,刚眯着,闹钟就响了。

    我挣扎着收拾了一番,化妆的时候打了厚厚的眼影,因为镜子里的自己和国宝差不多一个扮相。

    我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因为我要和秦开去省城参加一个重要的竞标会,这个项目我们这个团体加班加点的准备了足足有两个月了。

    如果能够拿下来,年底,我在B市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心愿就可以如愿达成。

    我里头穿的是深灰色的职业套装,然后将平时随意披起来的长发盘起来,再套上那件黑色的大衣。

    脚上,是和香香在商业中心遇到某大牌三折淘来的一双线条十分柔和明朗的中跟小尖头皮鞋。

    镜子里的自己,倒也还算得上一个都市女精英的派头。

    端庄优雅了许多,与平时张牙舞爪的我判若两人。

    在高铁站见到秦开的时候,秦开还特意夸赞了我一番。

    我这个人从来不缺乏自信,尽管我在爱情方面栽了数个跟头,但我的自信心仍旧坚挺,从未磨灭。

    秦开说我天生就是女强人的类型,不做老板可惜了。

    竞标会上,我承认或许我们的竞标方案不是最完美的,但我绝对是在场最有自信的那个女人。

    我将我们公司的优点大肆渲染了一番,缺点一笔带过。

    当然,我觉得打动甲方的还是我们开出的名人效应。

    因为之前我们接了艾丽丝的粉丝见面会,她觉得我们办得特别完美,也帮我们公司作了不少的宣传。

    也允许我们公司以她的名义给某福利院的儿童们送了福利。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名人效应,网络效应。

    最终我们如愿拿下了这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