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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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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头一把抓起那个干瘦老者,将鼻子顶在那张皮包骨头的脸上问道:“平时捕鼠的共有几家?”

    “十家。”

    光头说不紧不忙的说道:“把他们的名字和住址写下来。”

    “是,是。”干瘦老者答应着,用仅剩的一只手哆嗦着写在纸上。

    “好了,最后一个问题。”光头将纸交给了一个手下,示意他出去,随后说道,“你只是一个看管酒楼的掌柜,并非这里的老板,那么,你们老板在哪儿?”

    “他,他,”干瘦老者有些犹豫,显然是那个人更让他恐惧,说话也吞吐起来。光头毫不犹豫,手向上提,另一只胳膊也应声折断,疼得那老者连声惨叫,“我说,我说,老板在三楼的雅间,正在陪哀王手下的孟凯将军喝酒。”

    这个干瘦老者只是一个经营酒楼的人,本来不需取他性命,但上命难违。光头手上匕首划动,干瘦老者“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三楼雅间的门板被踢开,里面坐着的十几个人都惊诧的瞪大了眼睛,每人面前都放着一只如同小蒸屉一样的竹编盅,里面放着三只瑟瑟发抖的幼鼠。

    光头上前一步,抱拳道:“在下斗兽山鼠庄,十八伟良。”

    紧接着“啪”的一声,两侧的隔断也被掀翻,几个妖娆的女子将手上穿着绿、白战袍的尸体抛了出来,那些尸体眼中带着困惑,刚才还躺在自己怀里的女人怎么顷刻之间便要了自己的性命。几个女人妩媚的一笑:“在下斗兽山猫坞,毛保,毛利,毛蔷,毛薇……”

    马伟良身后的中年男子也上前抱拳道:“在下斗兽山狗堡,苟马。”

    孟凯将军称霸一方,向来有持无恐,莫名其妙的左右看了看,讥笑道:“今天真是邪门,什么阿猫阿狗的竟然也敢来闹事!”

    粤香楼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一群黄毛老鼠从里面冲了出来,却立刻被无数只从四面八方跑来的野狗咬成了碎片,这不正是传说中的“狗拿耗子”嘛,当真神奇。

    马伟良初到者州的几天内,并没有展开任何行动,只是上山下地的各处乱走,流连于各种情色场所,每次还都不只点一位姑娘。听到眼线汇报,狗堡的副堡主苟马不禁心生鄙视,果然是年轻人,玩心太重,而此时在三楼雅间中,他真心赞赏马伟良,这般城府,如此缜密,实在是常人所不及。

    其实他还有两个助手,口袋中的大灰和小白,正是它们找到那些小鼠的父母,并且集合到了一块。

    身着紫袍的孟凯丝毫没拿马伟良及那些猫猫狗狗当回事儿,他并非不知道斗兽山的存在,也听说过很多关于他们技艺高超的传闻,但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从未交锋过,接触过的只有猫坞的女人,除了床上功夫了得外,其他的并未见识过,时间久了难免对传言有所怀疑。而且他久在者州,养尊处优惯了,越来越目中无人,除了哀王,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与他同桌坐陪的,除了粤香楼的老板林艺雄外,都是穿着蓝、银的将领,刚刚检阅完军队,在这里庆祝一番。

    林艺雄夹杂着口音说道:“这位小哥,不知咱们有何冤仇,竟当着众位将军的面,来我粤香楼找别扭?”

    “你这里有一道招牌菜,叫三吱,抢夺新生小鼠,生吞活剥,未免过于残忍。”马伟良恭敬的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林艺雄听着荒诞,但却忍住笑,说道,“那也应该是老鼠们前来讨伐于我,为何你们要来干涉?”

    “它们是我鼠庄的挚友,理当仗义相帮。”马伟良依然非常客气。

    “讲义气?好吧,说说你们的条件。”林艺雄却有些愠怒。

    马伟良依然抱拳拱手,脸上波澜不惊的说道:“鼠庄庄主舒书交待在下,酒楼上下,不能有一个活口。”

    孟凯勃然大怒,猛的一拍桌子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敢在者州撒野,来人!”

    马伟良却不急不恼,双手捏起法印,念动口诀,整个院子瞬间漆黑一片,正是召云蔽日。

    众位将军忽然遁入黑暗,连自己的兵器都找不到,只听得惨叫连连,尚未明白怎么回事儿,已然人头落地。马伟良挥手解咒,放亮天光,雅间内只剩下肝胆俱裂的林艺雄。

    屋外的符兵刚刚冲进屋来,战事就已经结束了,一个个面面相觑,呆若木鸡,大灰和小白正带着一串老鼠越过他们的脚边,沿着楼梯边缘向后院跑去。

    店里的食客原本还在看热闹,根本没想到他们的目标里还有自己,接连被砍翻在地。有几个感觉事情不妙的食客想要溜走,刚出门便被迎面碰上飞扑而来的野狗包围,瞬间被啃的只剩骨头。

    马伟良走过来,伸手抓起林艺雄,从窗口扔了出去,几条野狗迅速围了上来。

    “苟堡主。”马伟良抱拳道,“剩下的就麻烦您了。”

    “哈哈,好说,好说,后生可畏呀,小子,我看好你!”苟马说着,吹了一声口哨,无数野狗从外面冲了进来,大快朵颐。仅仅一柱香的时间,粤香楼上下不但没有一个活口,而且没有一具全尸。

    处理完这一切,马伟良谢过众位,又让手下众人先回山送信,一个人回到了暂住的小客栈,仔细思考着有什么遗漏,这几日的疲倦涌了上来,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端国的老人们经常说,吃了人的老虎必须打死,这并不是怕它报仇或是让它偿命,而是它一旦吃过人,便不再满足吃其他的野兽,只能吃人。屠戮嗜血的快感,决定生死的霸气,这一切都让马伟良很享受,这才是他想要的,痛快!

    ……

    者州地广人稀,又是重犯流放之地,驻军自然多于其他州,哀王手下紫袍的将领有三十多名,蓝袍的将领一百五十多名,银、绿、白各色战袍的将领更是多如牛毛,虽然实力并不强,但如此人多势众,即便是这些将领们一人一口,也能活吞了马伟良。

    傍晚时分,哀王在府内大发雷霆,分派人马搜索周边的客栈,酒馆甚至荒山,誓要把马伟良找出来碎尸万段。他并不是爱兵如子之人,孟凯之死也未必挂心,但这份奇耻大辱他不能接受。

    几十队人马从哀王府奔将出来,目标有两个:马伟良和狗!但凡光头的,一率抓来审问,不管男女;但凡养狗的,一率将狗牵来处死,不论品种。

    苟马自然比马伟良有经验的多,每次事了都会隐身遁形,不在市井露面,一众野狗也都放归山林,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未来得及撤走的野狗被符兵搜了出来。野狗岂能束手待毙,一场大战,符兵也损伤不少。

    客栈老板对光头十分厌恶,自从马伟良住进来,他便没一点好脸色,语气也不善,碰面时也总是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恨不得他马上退房走人,不成想他却一连住了这么多时日,心中愈加愤懑。他的妻子原本便是蛮横之人,但尚有温柔之时,前些年得一场怪病掉光了头发,只能终日带着假发,从那以后,她变本加厉,动辄便打他,甚至还殴打他的母亲,母子二人打不过,又不敢报官,只能终日抱着以泪洗面。

    马伟良回来时,他如往常一样一直瞪着他进了房间,没过多久,符兵便到了。他赶忙报告了此事,并亲自带着来到马伟良的房门前。老板刚要叫门,为首的绿袍将领却拉住了他,递给他一块黄金作为赏钱,让他退下了。

    绿袍将领深知马伟良的厉害,让手下符兵将弓箭搭好,这才让一名符兵前去叫门,敲了几下,门却未开,里面也毫无动静。绿袍将领生怕他逃跑,一脚将门踹开,却见马伟良依然在床上沉睡。

    符兵们列好阵势,绿袍将领咳嗽了一声,道:“死到临头你竟然还睡得着,果真是个胆大的狂徒呀。”

    马伟良毫无反应。

    绿袍将恼羞成怒,手中的刀用力的拍在他的后背。

    “啊!打搅我睡觉,你活的不耐烦了。”说罢,马伟良翻了个身,一把菜刀从身下飞了出去,绿袍将闪身一躲,刀深深的嵌进了墙里。

    “给我上!”

    符兵们抽出腰刀冲了上去,几下便将床上那光头砍成了几块,这时,一个符兵走了过来,轻声说道:“将军,怎么是个女的?”

    绿袍将领似乎也感觉可能搞错了,眼睛一转道:“管他呢,只要是光头,便是同党,继续搜其他房间。”

    “是!”符兵答应一声,挨个房间搜查,都是有头发的,便三三两两的撤了出来。路上,几个符兵还在小声议论。

    “那个女的可真吓人,脸上画得跟鬼一样。”

    “不过那胸可不小,啧啧。”

    “听说是那客栈老板的妻子,有名的毒妇。”

    “呃,那还是算了吧。”

    见符兵撤走,那老板强装出欢笑,走进自己的卧房,反手把门关了,轻声喊道:“娘子,发财了,我得了一大笔赏金……”未等说完,一个身影转过身来,却是马伟良,着实把客栈老板吓了一大跳,不仅是因为妻子突然变了一个人,更是这个人的妆容实在不敢恭维,胭脂水粉随意的拍了满脸,唇脂更是画得歪歪扭扭,比鬼还更吓人三分。

    客栈老板慌忙跪倒在地,不住的磕头:“壮士饶命,我一时财迷了心窍,这才告诉符兵你的房间,您洪福齐天,大人有大量,饶了我吧。”

    马伟良说道:“你见财忘义,我本来不该留你性命,但你客栈的老鼠为你求情,说你并非恶人,即便见了它们也都只是赶走,从不滥杀。而你的老婆是个毒妇,又是光头,你这才讨厌无发之人。而你又太过窝囊,打自己的老婆不过,便把怨恨发泄在别人身上,着实可恨。这笔帐暂且记下,此次罚你朝着东方磕一百个响头,日后若让我知道你再行此不义之事,定取你狗命。”

    “是,是,小的再也不敢了。”客栈老板说罢,面朝东方,不住的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