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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初到龙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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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陀海边,海水泛起波涛重重的撞击着岸边的礁石,好似要将其撕碎成粉末。海鸟在空中盘旋飞翔,发出声声碎心的叫声。

    稍倾,在单卓坤的陪同下,李芷风用衣襟兜着许多野草快步走进了山洞。在蹲下身仔细的检查了一番野兔的伤势后,便将野草放到了地上,用右手拖着下颌,兴致勃勃的看着野兔吃草。

    “登徒子,我觉得对于这野兔来说,能够吃到这么鲜美的野草,应该就是一种幸福吧?”

    蓦地,她突然对站在自己身侧的单卓坤说道。随后,又侧过头来,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向了对方。

    单卓坤先是愕然的盯视着李芷风。须臾,他的心中忽的一动,突然明白了李芷风的话中所指,连忙附和道:

    “你说得没错,其实幸福不过是一种发乎于心的东西。说难很难,说简单也真挺简单的。”

    李芷风凝视着单卓坤,此刻她的目光似乎在隐约之间有着猜心摄魄的力量,很轻易的便能够透过对方的表象看透其的内心。

    单卓坤在这般凌厉的攻势下,双手的手心不觉出了一层密密的细汗。

    半晌,李芷风突然叹了口气,再次将目光移向了仍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野草的野兔身上,略显怅然的说道:

    “登徒子,你觉得那子书将军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何灿姬郡主能够对他如此痴狂?甚至连性命都可以不顾。”

    单卓坤见李芷风转移了话题,便轻轻的舒了口气。趁着她不注意,迅速的抬起手来擦掉了额上的汗水。随后,来到她的身旁蹲下,边伸出手去抚摸着野兔细细的绒毛,边说道:

    “飒女,你应该听说过‘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这两句吧?”

    他说得这两句话来自于战国时期的楚国大夫屈原所创作的《离骚》一诗。据说,屈原所处的时期正值极为混乱动荡的年代。由于诸侯割据矛盾的加深导致了连年战乱不断,而楚国当时由于统治者的不利,更是陷入到了一片水深火热当中。

    身为心怀凌云志的爱国文人,屈原虽然一心想要报国,奈何这希冀最后却终究化为了泡影。而他本人也在写完这首诗后,将满腔热忱化作了纵身一跳的悲愤,将冰冷刺骨的汨罗江变成了最后的归宿。

    李芷风虽然来自民间,读过的书不是很多,但之前也曾听过这两句诗。此刻她正呆呆的看着单卓坤,不明白登徒子为什么会这样说,难不成爱情来自于爱国,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联?

    单卓坤看出了李芷风的疑惑,微微一笑道:“其实这爱国和爱情说到底,感受是相连的。那灿姬郡主之所以会变成如今这般这副痴痴呆呆的模样,正是由于她的爱而不得所致。若是当初子书将军没有出现意外,现在他们二人也应该很幸福吧。”

    李芷风低下头去想了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信服的说道:“登徒子,你说得没错,就是这样的。”

    单卓坤见她这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心中着实觉得好笑。便忍不住又逗趣的说道:

    “那是自然,我几时有说错过?只是你现在还没有这般深刻的体会罢了。”

    李芷风听他这般言说,顿时露出了羞赧的表情,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单卓坤察觉出了对方的心思,便也就微微一笑,沉默不语。

    二人又在山洞里待了一会儿,确定野兔已经吃饱。这才双双站起身来,一前一后的走到了洞外,来到了之前拴马的树林。

    在从树上解下绳子后,单卓坤便又按照之前来时的方法,通过念诵寻风咒,作法引着与自己并肩骑在马背上的李芷风离开了普陀,按照先前的推算,来到了位于华山脚下的龙柏镇。

    龙柏镇,地如其名。之所以会有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原本镇口曾有一棵不知是何人栽种,已生长万年的龙柏树。树干粗壮、皮若鱼鳞、枝桠仿若武人的虬髯一般。

    不仅如此,据说由于该树生长的年头久了,已然能够通灵。村里无论谁家有大事小情,只要是虔诚的祭拜树神,都能够得到一一的化解。

    因此,一传十十传百,这龙柏树彻底成为了人们心中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图腾。而且还越传越神,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版本。

    只是可惜的是,在几十年前,由于镇子里的一家姓郝的富户不信邪,在盖房子的时候,将这棵树连根砍掉,做成了房梁。这才只剩下了传说,而再也找不到实物。

    龙柏镇,夕阳透过飞檐斗拱的屋檐斜斜的照在地上,拖拽出了长长的阴影。街上,人流攒动,车马粼粼,很是热闹。

    人群中,单卓坤和李芷风手中各自牵着马缰,并肩向前走着。此时二人的神情都极为淡定,就好像是在自家院子里散步一样。看那举止,非但不像是刚刚来到的异乡客,反而倒像土生土长的坐地户。

    就这样走了半晌,二人在一处名为‘凌云楼’的客栈前停了下来。这家客栈乃是一栋装饰奢华的四层木质小楼。一层为饭堂,从二楼到四楼全部都是供客人住宿的地方。

    二人站了片刻,只见这附近街道虽说还有几家客栈,但唯独这一家的生意是最为红火的。故此也就下定决心,到此投宿。

    站在门口忙着拉客的小二看到单卓坤和李芷风向这边张望,心中顿时会意。连忙迎上前去,满脸堆笑的说道:

    “二位客官应该不是本地人吧?你们是想打尖还是住店啊?”

    单卓坤上下打量了小二片刻,见对方穿着一身蓝色的布衣。由于经常洗的缘故,已经有些发白。但由于还算干净,故此也没有让人生出嫌弃之感,遂心想这客栈里面定然也是极为清爽的,于是便说道:

    “住店。小二,不知这里面可还有客房?”

    “有。”

    小二听到有生意上门,顿时乐得像花一样,边抢下李芷风手中的马缰绳,边点头道,

    “有,当然有。客官你们就放心吧,我们的客房非常干净。绝对是童叟无欺、物超所值,让你觉得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哦?”单卓坤见小二这般卖力的吹嘘,不禁没有反感,反倒觉得有趣得紧。于是便也就笑着调侃道,“小二,既然我今日投到你这客栈,咱们便也算是有缘。既是如此,那我便教你一个词。你最后的那句话也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宾至如归。”

    “哦,宾至如归。”小二喃喃的重复道,一脸受教的表情。随后,又奉承道,“客官,您懂得可真多,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您不会是在朝中当官,出来微服私巡的吧?”

    单卓坤和李芷风迅速的交换了一个眼神,暗道这小二久混于市井,看过了许多人,现在也是火眼金睛,轻易就能辨认出人的身份。若是这般,自己还真得小心点,千万不能让他看出任何端倪。

    “我们哪有那么好命啊?”单卓坤侧过身去,边拍着自己的马背边说道,“也就是做做绸布生意,勉强混口饭吃。至于你说的当官,虽说心里羡慕,但这辈子怕是也不能够得了。”

    小二听他这么说,忙又搭腔道:“做生意好,绝对可以保证生活富庶。二位旅途劳顿,甚是辛苦,还是快些随我进来歇歇脚吧。”

    说着,便将二人向里面引去。

    然而刚刚走到门口,还没有进到屋里去。便见一个满面乌黑、蓬头垢面、穿的破破烂烂的流浪汉猛地扑到了面前,边一脸痴傻的向他们笑着,嘴里反复重复着‘面具’二字,边猛地伸出手去向李芷风的脸上抓去。

    单卓坤手疾眼快,见此情形,忙将李芷风护到了身后。随后,愤怒的举起手来,趁着流浪汉不注意,一掌击到了其的脖颈上。

    流浪汉躲闪不及,猛地吃了这一记,当即晕厥了过去,昏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