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那是我女儿和我妹妹 > 第四十二章 沐小仙报道

第四十二章 沐小仙报道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到了海城,早就有着两辆车在等着众人,一行人低调的坐上车后直奔天安大厦。

    这还是平行世界工作室建立之后林鹿第一次正式前来报道,也是第一次正式上班。当然,两个小姑娘肯定是不能忘的。

    将车停在了地下车库,坐电梯直接来到了五十六层。看着工作室门口巨大的,明显经过设计的“平行世界”四个大字。林鹿不免有些感叹。

    这就是他以后要为之奋斗的地方了啊。

    前台的小姑娘长得挺清秀漂亮的,年纪也不大。是林鹿没有见过的,想来是这段时间新招的。

    但人家却认识林鹿,带着一行人便往里面走去。

    牵着两个小姑娘,林鹿刚进工作室,所有人不管是在工作还是没在工作的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林鹿身上。

    “恭喜林鹿大大出道!”不知是哪个调皮分子起了头,一群人全都跟着起哄,气氛好不热闹。

    “行了行了,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都是常规操作,都别跟着瞎起哄了。”林鹿笑着说道。

    不过心里对自己人这样的举动,还是感到很暖心的。

    众人也都明白,虽然工作室工作氛围很轻松,但是毕竟是工作时间,也不能闹得太过。稍微乐呵乐呵就差不多了。

    林鹿的办公室很大,足有五六十平米,里面还有着一个小型的卧室,供休息睡觉用的。

    一屁股坐在真皮老板椅上,林鹿舒服的长叹一声。这感觉就是不一样啊,都感觉自己是一个身家亿万的大老板了。就因为这么一张椅子,这么一间办公室,林鹿整个人都开始飘飘然起来了。

    “瞧你这德行,咱能不能有点见地,别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成吗?”林雨柔很是嫌弃的说道。

    怎么好歹也是个富二代,怎么感觉林鹿完完全全就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就像那种老掉牙的都市小说中,从山里、从农村,或师傅死后、或一纸婚约的男主一样。

    见什么都觉得新鲜,但却跟开了挂一样。一路土,一路碾压。

    “你带着两个小家伙在这玩一会儿,我去跟霍姐商量些事情。”林雨柔说完,便离开了林鹿的办公室,直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两个人的办公室正好遥遥对立,而林鹿这边基本没有什么员工,是比较空的,外面就是休息场所。装修的时候林雨柔特意提出来的,为的就是不想让别人打扰到林鹿的玩耍时间。

    对于自己媳妇的贴心安排,林鹿断然不会拒绝。就算是跨入了娱乐圈,他这种佛系,与世无争的性格依然不会改变。

    毕竟他是个挂逼,直接躺赢,还要那么拼命干什么呢。

    工作室一共两千平米,空间可以说是很大了。里面一般的娱乐休息场所都有,两个小姑娘都按耐不住兴奋,跑出去玩了。只不过就方子晴受累去看着两小家伙。

    林鹿是典型的偷得浮生半日闲,可是闲下来了又觉得很是不习惯。便琢磨着自己要干点什么来消遣消遣这闲暇时光。

    对了,写小说!

    林鹿很早就萌发了写小说的想法,只是这段时间一直没有空余时间,现在好了,可以安安心心搞创作了。

    有着一整个世界的资源,不用白不用。而且现在工作室更是急需用钱的阶段,写本小说救救急,很划算嘛。

    万事开头难,兴致冲冲的准备写小说,林鹿这在写什么上又犯了难。

    首先肯定不能写原先那个世界中的网络小说,篇幅太长,收益周期会比较长。

    光这一点,就删除掉了包括前世大火的斗破苍穹等等在内的很多网络小说。

    思来想去,林鹿终于敲定了书名:《鬼吹灯》!

    作为原先世界大火的悬疑盗墓类小说的鼻祖,鬼吹灯的火爆程度毋庸置疑。

    里面涉及到的人物也好,故事也罢,都是极为出彩的存在。

    人点烛,鬼吹灯;铁三角;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卸岭力士、搬山道人。等等这些东西,无一不是被读者所广泛讨论的。

    而因由鬼吹灯,又有了另外一部盗墓类小说巨作:《盗墓笔记》。在林鹿心中,这两本小说他都很喜欢。

    鬼吹灯文笔精炼,结构严谨,时代感更强烈,底蕴深厚,完美的构造出了一个属于盗墓的世界。使人一接触就陷入了这个玄奇诡谲的世界之中,无法自拔。

    更为难得的是,林鹿很清楚的知道《鬼吹灯》系列所蕴含的商业价值。而且原先那个世界《鬼吹灯》是拍一部火一部,当然不是那些奇奇怪怪挂羊头卖狗肉疯狂蹭IP的粗制滥造的废品。

    而是那些真真正正拍摄的网剧,林鹿就很喜欢其中的《精绝古城》、《怒晴湘西》和《龙岭迷窟》。这三部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属于上乘之作。

    赚钱只是一方面,林鹿还有更深层次的想法。《鬼吹灯》系列要是拍好了,绝对是捧人利器。甚至其中的铁三角,直接可以造就三位一线明星甚至更有过之。

    想罢,林鹿便开始动笔了。可还没开始敲动键盘,又被难住了。

    自己要用什么样的笔名呢?

    片刻之后,林鹿便想好了。就叫做“林深时见鹿”。

    ……

    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

    简介过后便是整本书的引子,引子完后才是正文的内容,全书的开始。

    ……

    “第一章白纸人。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期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明的粮台、漕运的帮办。”

    林鹿将书中前清的粮台改为前明,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清朝一说,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百年的屈辱,自强明到华国立国,整个华夏的国力一直是昌盛无比。

    而且林鹿还发现,包括原先历史上的一些名人,在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出来。

    这不由让他欣喜若狂,因为这样自己装起逼来会更加的惊天动地,一帆风顺。

    正当林鹿继续写下去的时候,一个电话响了起来。

    “喂,有话快说,没话再见。”

    能有自己电话号码的人都是一些关系不错的,林鹿这么说也不怕得罪人。因为这些人都是不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一些广告商和什么公司的。

    “林鹿大大,你猜猜我是谁啊?”透过手机,一个俏皮可爱的声音传了过来。

    还想考我,天真。林鹿现在最强的怕就是记忆能力了,一听声音他立马就知道是谁了,自己未来的助理,沐小仙沐仙同学。

    “是不是沐胖胖同学?”林鹿憋着一肚子坏水,挪揄的说道。

    既然想要沐仙来当自己的助理,那么林鹿自然是问韩家栋要了沐仙所有的资料的。

    自然就知道这个姑娘特别爱吃,但是又不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类型。身材脸蛋都是属于那种微胖类型。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有点肉是很好看的,但是肉的主人公却不会这样认为。

    “哇,林鹿大大你太可恶了。我抛弃了所有来投奔你,结果你居然还嫌弃我,渣男,呜呜呜!”

    电话另一头的沐仙委屈的哭道。她现在就站在天安大厦外面,人来人往的,行人多,听见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的一番话,居然纷纷开始指责电话中的林鹿。

    而且这个腹黑的沐仙居然还开着扩音。手段不错,拉拢建立人民统一战线,有点意思。

    “好了好了,我不就开个玩笑嘛,你在哪儿,我出去接你。”虽然知道是演戏,但林鹿还是妥协了。

    “嘿嘿嘿,林鹿大大,我现在就在天安大厦下面,你快来接我,我都快热死了。”

    虽然两人未曾见过面,彼此之间却很熟悉,这主要得归功于沐仙这个极度自来熟的家伙。

    林鹿说了一声等着就挂断了电话,走到外面,也没有看见两个小姑娘的影子,估计是跑到哪里去疯了。

    既然不在,就省的带着两个小跟屁虫了,跟自家女王打了个招呼便去见那自己未来的助理了。

    ……

    “沐小仙,这边!”

    沐仙一愣神,谁在喊我,是谁在喊我。天安大厦人流量实在是太大了,加上沐仙并不高。

    所以林鹿看到她了,她却没有见到林鹿。依旧瞪大着双眼茫然的四处搜索着。

    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狠狠的拍了一下,“啊”的一声立马回头看去,发现正是她日夜期盼的林鹿大大。

    见到沐仙有要激动的喊出声的趋势,林鹿立马制止了她,现在自己怎么也算是个公众人物了,这要是被人弄出点什么新闻就不美丽了。

    沐仙很识趣的没有说话,看着面前高上自己许多的林鹿大大,长相帅气绝对没话说,而且才艺更是非凡。

    想到自己以后就要和自己人生的第一个也可能是唯一一个偶像共事,整个人就激动的不行。

    之前她的老大,顶头上司跟她说董事长找她,沐仙还以为自己犯什么错了,战战兢兢的。

    结果董事长却问她愿不愿意担任林鹿的助理,并且说这是林鹿的意思,而且不愿意勉强自己。

    能够在自己偶像身边工作,她当然愿意,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下来。

    当然,也只是共事工作而已,其他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沐仙不会有也不奢望有。

    林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助理,嗯,总体来说,还是很满意的。长相甜美可爱,更重要的是,林鹿可是从资料上知道这位主的能力是有多强的。

    于是,一把拽住,直接拖着进了天安大厦。

    路上边走林鹿边对着沐仙说着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包括他近期的打算。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说。”

    “林鹿大大你说。”

    “那个,我跟林雨柔有个孩子,叫林小果,所以,我们两,你懂的。”

    毕竟是要跟在自己身边的,这些事情肯定是会知道的,早说晚说都一样。

    “啊?什么?天呐!”